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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仔戲青苗獎學金 實施要點 及 申請表

歌仔戲青苗獎學金實施要點

107年11月14日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9月25日本系108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10月16日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1075日本系109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0727109學年第2學期度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

11196111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13325112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成立宗旨:為獎勵本系學生傳承歌仔戲,並熱心參與公共事務,特捐助設置此獎學金,培育具潛力學生成為戲曲優秀人才,貢獻社會。

二、獎項: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國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三、資格及辦法:凡本校歌仔戲學系在學之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條件:

 (1)以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且術科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並曾參與系上金獎比賽及系上公共事務者。

  (2)若前一學期記2小過 (含1小過加警告3次)或含累計警告6次以上者,不得提出申請。

 2.申請時間:於下一學期註冊後受理申請。

 3.申請者需檢附下列文件:

(1)報名表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金獎比賽與系上公共事務參與經歷

 4.審核辦法:經由歌仔戲學系系務會議評選,陳請校長核准後頒發。

 5.獎學金名額分配及金額:

 大學部一名,新臺幣壹萬元

 部一名,新臺台幣捌仟元

 國中部一名,新臺幣伍仟元

    前項獎學金頒發金額,得依捐助款項異動而予以調整。

 ()國一新生入學獎學金:國一新生(不含轉系生)註冊並完整就學一年

記2小過 (含1小過加警告3次)或含累計警告6次以上者,造冊發放每位獎學金2,000

四、凡獲得本項獎學金之同學,同一學期得重複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

五、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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